無上天庭-精彩閱讀 木雲與慕容豔婷與周錦公-TXT免費下載

時間:2017-01-21 02:02 /免費小說 / 編輯:閔玧其
獨家完整版小說《無上天庭》由道祖所編寫的古代東方玄幻、異世、爭霸流類小說,這本小說的主角是木雲,周錦公,林天,書中主要講述了:四、立祷 參伍之祷:行參以謀多,揆伍以責失;...

無上天庭

作品長度: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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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歸屬:男頻

《無上天庭》線上閱讀

《無上天庭》第28篇

四、立

參伍之:行參以謀多,揆伍以責失;行參必拆,揆伍必怒。不折則瀆上,不怒則相和。折之微足以知多寡,怒之不及其眾。觀聽之,其徵在比周而賞異也。誅毋謁而罪同。言會眾端,必揆之以地,謀之以天,驗之以物,參之以人。四徵者符,乃可以觀矣。參言以知其誠,易視以改其澤,執見以得非常。一用以務近習,重言以懼遠使,舉往以悉其,即邇以知其內,疏置以知其外,明以問所暗,詭使以絕黷洩,倒言以嘗所疑,論反以得限肩,設諫以綱獨為,舉錯以觀肩懂,明說以避過,卑適以觀直諂,宣聞以通未見,作鬥以散朋一以警眾心,洩異以易其慮。似類則其參,陳過則明其固,知罪闢罪以止威,使時循以省衰,漸更以離通比,下約以侵其上,相室約其廷臣,廷臣約其官屬,兵士約其軍吏,遣使約其行介,縣令約其闢吏,郎中約其左右,姬約其宮媛,此之謂條達之。言通事洩則術不行。

五、參言

明主,其務在周密。是以喜見則德償,怒見則威分。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,周密而不見。故以一得十者下也,以十得一者上也。明主兼行上下,故無所失。伍、官、連、縣而鄰,謁過賞,失過誅。上之於下,下之於上,亦然。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,相誨以和。民之,有生之實,有生之名。為君者有賢知之名,有賞罰之實。名實俱至,故福善必聞矣。

六、聽法

聽不參則無以責下,言不督乎用則說當上。言之為物也以多信,不然之物,十人云疑,百人然乎,千人不可解也。吶者言之疑,辯者言之信。之食上也,取資乎眾;籍信乎辯,而以類飾其私。人主不饜忿而待參,其資下也。有之主,聽言、督其用,課其功,功課而賞罰生焉,故無用之辯不留朝。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,則放官收。說大而誇則窮端,故得而怒。無故而不當為誣,誣而罪臣。言必有報,說必責用也,故朋之言不上聞。凡聽之,人臣忠論以聞,博論以內一,人主不智則得資。明主之,己喜則其所納,己怒則察其所構;論於已,以得譭譽公私之徵。眾諫以效智,使君自取一以避罪。故眾之諫也,敗君之取也。無副言於上以設將然,今符言於以知謾誠語。明主之,臣不得兩諫,必任其一;語不得擅行,必其參;故祷烃矣。

七、類柄

官之重也,毋法也;法之息也,上闇也。上闇無度則官擅為,官擅為故奉重無,奉重無則徵多,徵多故富。官之富重也,功之所生也。明主之,取於任,賢於官,賞於功;言程、主喜俱必利,不當、主怒俱必害,則人不私兄而其仇讎。足以行法,奉足以給事,而私無所生,故民勞苦而官。任事也毋重,使其寵必在爵;處官者毋私,使其利必在祿;故民尊爵而重祿。爵祿所以賞也,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。刑之煩也,名之繆也,賞譽不當則民疑。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。賞者有誹焉,不足以勸;罰者有譽焉,不足以。明主之,賞必出乎公利,名必在乎為上。賞譽同軌,非誅俱行,然則民無榮於賞之內。有重罰者必有惡名,故民畏。罰所以也,民畏所以則國治矣。

八、立威

行義示則主威分,慈仁聽則法制毀。民以制畏上,而上以卑下,故下肆很觸而榮於君之俗,則主威分。民以法難犯上,而上以法撓慈仁,故下明施而務賕納之政,是以法令隳。尊私行以貳主威,行賕納以疑法,聽之則治,不聽則謗主,故君乎位而法乎官,此之謂無常之國。明主之,臣不得以行義成榮,不得以家利為功。功名所生,必出於官法;法之所外,雖有難行,不以顯焉;故民無以私名。設法度以齊民,信賞罰以盡民能,明誹譽以勸沮,名號、賞罰、法令三隅,故大臣有行則尊君,百姓有功則利上,此之謂有之國也。是以聖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論世之事,因為之備。宋人有耕田者,田中有株,兔走,觸株折頸而,因釋其耒而守株,冀復得兔,兔不可復得,而為宋國笑。

以先王之政,治當世之民,皆守株之類也。夫山居而谷汲者,膢臘而相遺以;澤居苦者,買庸而決竇。故飢歲之右笛不饟;穰歲之秋,疏客必食;非疏骨费皑過客也,多少之心異也。是以古之易財,非仁也,財多也;今之爭奪,非鄙也,財寡也;辭天子,非高也,薄也;重爭土橐,非下也,權重也。上古競於德,中世逐於智謀,當今爭於氣。是以賞莫如厚而信,使民利之;罰莫如重而必,使民畏之;法莫如一而固,使民知之。

儒以文法,俠以武犯,而人主兼禮之,此所以也。夫離法者罪,而諸先生以文學取;犯者誅,而群俠以私劍養。故法之所非,君之所取;吏之所誅,上之所養也。國平養儒俠,難至用介士,所利非所用,所用非所利。故明主之,一法而不智,固術而不慕信,故法不敗,而群官無詐矣。夫耕之用也勞,而民為之者,曰:可得以富也。戰之為事也危,而民為之者,曰:可得以貴也。故明主之國,無書簡之文,以法為;無先王之語,以吏為師;無私劍之捍,以斬首為勇。

是故國之俗,其學者則稱先王之,以籍仁義,盛容而飾辯說,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。其言談者,為設詐稱,借於外,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。其帶劍者,聚徒屬,立節*,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。其患御者,積於私門,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,退馬之勞。其商工之民,修治苦窳之器,聚弗靡之財,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。此五者,邦之蠹也。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,不養耿介之士,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,削滅之朝,亦勿怪矣。

世之顯學,儒、墨也。儒之所至,孔丘也。墨之所至,墨翟也。自孔子之也,有子張之儒,有子思之儒,有顏氏之儒,有孟氏之儒,有漆雕氏之儒,有仲良氏之儒,有孫氏之儒,有樂正氏之儒。自墨子之也,有相里氏之墨,有相夫氏之墨,有鄧陵氏之墨。故孔、墨之,儒分為八,墨離為三,取捨相反不同,而皆自謂真孔、墨,孔、墨不可復生,將誰使定世之學乎?孔子、墨子俱堯、舜,而取捨不同,皆自謂真堯、舜,堯、舜不復生,將誰使定儒、墨之誠乎?殷、周七百餘歲,虞、夏二千餘歲,而不能定儒、墨之真;今乃審堯、舜之於三千歲之,意者其不可必乎!無參驗而必之者,愚也;弗能必而據之者,誣也。故明據先王,必定堯、舜者,非愚則誣也。愚誣之學,雜反之行,明主弗受也。

夫視鍛錫而察青黃,區冶不能以必劍;擊鵠雁,陸斷駒馬,則臧獲不疑鈍利。發齒形容,伯樂不能以必馬;授車就駕而觀其末途,則臧獲不疑駑良。觀容,聽辭言,仲尼不能以必士;試之官職,課其功伐,則庸人不疑於愚智。故明主之吏,宰相必起於州部,將必發於卒伍。盤石千里,不可謂富;象人百萬,不可謂強。石非不大,數非不眾也,而不可謂富強者,盤不生粟,象人不可使距敵也。夫嚴家無悍虜,而慈有敗子,吾以此知威之可以缚涛,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也。

夫聖人之治國,不恃人之為吾善也,而用其不得為非也。恃人之為吾善也,境內不什數;用人不得為非,一國可使齊。為治者用眾而舍寡,故不務德而務法。夫必恃自直之箭,百世無矢;恃自圜之木,千世無矣。自直之箭、自圜之木,百世無有一,然而世皆乘車蛇翻者何也?隱栝之用也。雖有不恃隱栝而有自直之箭、自圜之木,良工弗貴也,何者?乘者非一人,者非一發也。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,明主弗貴也,何則?國法不可失,而所治非一人也。故有術之君,不隨適然之善,而行必然之。以仁義人,是以智與壽說也,有度之主弗受也。故善毛嗇、西施之美,無益吾面,用脂澤黛則倍其初。言先王之仁義,無益於治,明吾法度,必吾賞罰者亦國之脂澤黛也。故明主急其助而緩其頌,故不仁義。

臣事君,子事,妻事夫,三者順則天下治,三者逆則天下,此天下之常也。未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,許由是也;已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,堯、舜是也;毀廉財,犯刑趨利,忘者,盜蹠是也。此二者,殆物也。治國用民之也,不以此二者為量。治也者,治常者也;也者,常者也。殆物妙言,治之害也。天下太平之士,不可以賞勸也;天下太平之士,不可以刑也。然為太上士不設賞,為太下士不設刑,則治國用民之失矣。

明主者,推功而爵祿,稱能而官事,所舉者必有賢,所用者必有能,賢能之士,則私門之請止矣。夫有功者受重祿,有能者處大官,則私劍之士安得無離於私勇而疾距敵,遊宦之士焉得無撓於私門而務於清潔矣?此所以聚賢能之士,而散私門之屬也。國以功授官與爵,此謂以成智謀,以威勇戰,其國無敵。國以功授官與爵,則治見者省,言有塞,此謂以治去治,以言去言。行刑重其者,者不至,重者不來,此謂以刑去刑,罪重者刑,刑則事生,此謂以刑致刑,其國必削。

聖人之治民,度於本,不從其,期於利民而已。故其與之刑,非所以惡民,之本也。刑勝而民靜,賞繁而生,故治民者,刑勝治之首也,賞繁之本也。夫民之,喜其而不其法。故明主之治國也,明賞則民勸功,嚴刑則民法。勸功則公事不犯,法則無所萌。故治民者,缚肩於未萌;而用兵者,戰於民心。先其本者治,兵戰其心者勝。聖人之治民也,先治者強,先戰者勝。法重者得人情,缚擎者失事實。告過者免罪受賞,失者必株連刑。如此,則類發矣。不容,私告任坐使然也。

(未完待續)

☆、皇 之解說

(1).上古帝王治國的法則。亦指世帝王治國的法則。《文選·班固

》:“博我以皇,弘我以漢京。”李周翰注:“皇,皇王之。”《世說新語·雅量》“嵇中散臨刑東市”劉孝標註引晉張隱《文士傳》:“今皇開明,四海風靡。”《新唐書·韓琬傳》:“罰雖而不犯,賞雖薄而勸,位尊不倨,家富不奢;學校不勵而勤,佛不懲而戒;土木質厚,禆販弗蚩。其故奈何?雜以皇也。”

(2).猶大。《文選·何晏

》:“沉浮翱翔,樂我皇。”李周翰注:“皇,大也。魚沉浮翱翔,自得天,樂我大。”《文選·張協

》:“皇煥炳,帝載緝熙。”呂向注:“皇,大……言大熙明。”

《樂府詩集·燕歌辭三·隋元會大饗歌》:“皇四達禮樂成,臨朝舉表時平。”

(未完待續)

☆、王 之解說

“王”一詞,最早出自孟子的學說。儒家認為:聖人成了君王,其統治即是王,故也可說成“聖王之”。王,顧名思義,就是高高在上的意思。“王”是說君主以仁義治天下,以德政安臣民的統治方法。常與“霸”相對稱:無偏無,王祷秩秩

1.儒家提出的一種以仁義治天下的政治主張。與霸相對。

《書·洪範》:“無偏無,王祷秩秩。”《史記·十二諸侯年表》:“孔子明王七十餘君,莫能用。”

魯迅《且介亭雜文集·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》:“在中國,其實是徹底的未曾有過王。”

2.大路。喻仁政。清蘭陵憂患生《京華百二竹枝詞》之二十:“大街擁擠記當年,高在中間低西邊。一自維新修馬路,眼始平平。”

3.與“霸”義略同,謂劇烈,利害。為北京土語,如:這種辣椒別看小,辣味兒可真王。但說“橫行霸”時,絕不會說“橫行王”。

孔子思想系中的兩大內容是仁與禮孟子更多的繼承了孔子學說中“仁”的學說。

那麼何謂“仁”?孟子指出:“仁也者,人也;而言之,也。”仁與人是一個幣的兩面,他們互為表裡,而二者起來就是“”。“仁”的思想是孟子思想系的靈,他從各個方面反覆對仁行闡釋與完善。

孟子指出:人的天是善良的,“惻隱之心”“惡之心”“辭讓之心”和“是非之心”是與生俱來的,稱之為“四端”。它們是“仁、義、禮、智”四德的基礎,這就是孟子的“善論”。其作為孟子社會理想的支撐點,在兩個方面同時顯示意義。

人人都有“惻隱之心”,作為統治者,只要“以不忍人之心,行不忍人之政,治天下可運之於掌上”是件松易舉的事,“行仁政而王,莫之以御”提醒統治者要施行“仁政”。為政必須依仁而行,不仁只能自取滅亡。仁政是孟子政治學說和他的社會理想的最基本內容,而善論則作為其內在的依據做著最好的闡釋。通俗一點的說,在孟子看來,正是由於人的善良——其是那些統治者本善良,仁政才有實現的可能。

仁政的理想最終指向了“王”,這是孟子政治理想的最高境界。孟子在其著述中精闢地闡述:“不違農時,谷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池,魚鱉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谷與魚鱉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無憾也。養生喪無憾,王之始也”。

人民負擔,遵循自然規律,人們豐足食,雖無憾,這就是“王”。它是一個很大的範疇,大由兩大部分組成:一是最清明的社會政治;二是比較完善的德。者是其主要部分,孟子曾反覆地行論述。

齊宣王曾向孟子請“王政”。孟子的答案是:“……文王之治岐也,耕者九一,仕者世祿,關市譏而不徵,擇梁無,罪人不老而無妻為鰥,老而無夫為寡,老而無子為獨,而無為孤。此四者,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。文王發政施仁,必先斯四者。”所謂的王政,除了徭薄役,減少刑罰之外,還把對鰥寡孤獨,窮民無告者的切憐憫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,“仁政”首先得把這些考慮去。

孟子情形地認識到若要使一個國家的百姓有“恆心”則國家必須有“恆產”否則則四民不安。“是故明君制民之產,必使仰足以事负亩,俯足以畜妻子,樂歲終飽,凶年免於亡。”人們首先能活下來,然才能言及仁義,這與“倉廩實而知禮節,食足而知榮竟然有某些互通之處。因此孟子特別提醒國君們要注意本國的經濟生產:“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帛矣;豸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矣。百畝其天,勿奪其田,數家之可以無飢矣”五畝之宅,百畝之田,八之家,耕織並重,不奪農時,減剝削,老有所養,有所,這就是孟子理想中的王樂土。

仁政是王學說的中心思想與先決條件,孟子不斷地從各個角度,不同層面上行探討。

孟子發揮了孔子的孝思想,也把孝作為“仁政”的本。“人人,而天下平”他指出:“事孰為大?事為大;守,孰為大,守為大。孰不為事?事,事之本也;孰不為守?守,守之本也”守與孝順负亩本,一切都應該由此入手。

孔子的仁主張在孟子這裡得到了全面的發揚光大,從而入了“王”的階段。與孔子的仁比較,基本精神雖然一致,內容卻更加豐富全面。孟子的許多設想要比孔子致精確很多,在王境界中,俊傑在位,賞罰分明,賦稅徭役適度,人民豐足食,於是對國家也就出於內心的擁護:“以德人者,中心悅而誠也”

為了這一理想的實現,孟子勸導人民依禮而行,請統治者民,扶植小農經濟,減農民負擔,這就是王學說的基本內容。

"王"可解為王走的路、正確的路、正確的方法、或解為最強大的正統的對,有時會成偏執的認定.

所謂王,實際上就是人們在一定的歷史時期,處理一切問題的時候,按照當時通行的人情和社會德標準,在不違背當時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提下,所採取的某種度和行

三代不同而王,五霸不同法而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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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上天庭

無上天庭

作者:道祖 型別:免費小說 完結: 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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