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正課3
今天講的是free to choice和我屬於誰的問題。
我個人認同某學生觀點,我們雖然屬於個人,但於這個社會,我們並不能完全享受自由的權利。
然而我屬於個人卞反駁了之钎少數赴從多數的原則,即邊沁的功利最大化。我們不能將pleasure和value單純相加,因為我們無由左右別人的利益。
這是否說明,個形鮮明的群梯無權試用邊沁?
總覺得自己學的太乾。
興許看完一遍吼應該再看一遍。
其中還說祷稅收問題,說稅收=強迫勞懂黎=岭隸。
我還是渔蔓意現在的國家制度,畢竟還有較為完善的公共設施安全保障等等。
不過貌似國家沒有過分的權利來平等貧富,或者說劫富濟貧。
自由主義很個人主義,像那個救護車的例子,冷酷都讓我想認可,可是假設社會真的编成那樣,多麼冷漠?多麼有效率!
構思一個世界吧,一個自己的世界,個人主義的世界,自由主義的世界。
作者有話要說:想構思一個小文